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员工提交虚假信息: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员工提交虚假信息: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018-05-03 16:02: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就建立劳动关系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因此,任何一方向对方所展示的信息都会对该书面协议的达成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产生重要影响。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那么,员工在入职时提交虚假信息就必然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吗?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情况:
张某于2012年5月15日入职甲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4月2日,张某以甲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仲裁庭审中,甲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张某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双方的合同应该无效。同时还提供证据证明因为张某虚假的身份信息才导致甲公司无法为张某缴纳保险。居于以上理由,仲裁未支持张某的仲裁请求。张某不服,于是向法院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入职信息负有审核、校验的管理职责。甲公司未举证证明张某身份信息虚假对劳动关系的履行造成实质的影响,也未举证证明其将招聘条件对张某进行提前告知,因此,对于甲公司主张双方劳动合同应该无效,法院并未采信。但是法院认定,甲公司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是因为张某提交虚假身份信息,因此,张某以甲公司未交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员工在入职时提供虚假信息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以学历或工作经历为例,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对员工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应该在招录时明确向员工说明。学历或工作经历并不必然决定员工是否胜任其工作。如果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并未明确录用条件,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已经适应了工作环境、工作要求,完成了工作,那么企业就不能以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虚假主张劳动合同无效。
企业如何降低风险?
既然员工提供虚假的入职信息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那么企业该如何降低这种风险呢?
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照前文所述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同时注意搜集和保留证据,证明企业在招录员工时有具体明确的条件,员工提供的虚假信息影响到企业是否录用的决定;另一种方式是企业可以将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列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这样企业可以主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责任编辑:wangsy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国务院鼓励探索育儿假!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带薪护理假来了!最长每年20天,非独生子女也有!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