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g 政策法规频道信息搜索-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当前位置:政策法规频道信息搜索

搜索关键字:"",在《政策法规》频道总共搜索到[21594条]同类信息

公司辞退孕妇的6种合法情形

      公司在招时,对女性存在性别歧视,有的单位甚至知道员工怀孕,就将其解雇,总之女性在职场受到了太多不公平待遇。《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实行了特别保护,所以很多HR都认为,孕妇是不能辞退的。  事情无绝对,如果存在下面这些情形,单位是可以辞退孕妇的,且不用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6种...[详细]

查看全文    

非全日制用工 常见问题五答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灵活就业的用工形式,视为非标准劳动关系,区别于我们经常所说的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为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宽泛择业提供了重要途径。非全日制用工的基本特征是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数、每周工作时数都受到严格限制。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如下: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详细]

查看全文    

职场新人维权,请认清这些“坑”

     岗前培训没有工资?违法!  2018年8月1日,张女士被杭州靓辛化妆品公司用。第一天上班,公司就安排张女士外出岗前培训半个月,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一个月。培训结束后,张女士正常工作,但9月15日公司发放工资时,她只拿到1360元。张女士觉得有异议,就找到公司负责人,却被告知张女士试用期内岗前培训半个月,并未从事具体工作,也就没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故培训期间没有工资。懵圈的张女士找...[详细]

查看全文    

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取消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8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7号),废止《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为进一步做好港澳台人员在内地...[详细]

查看全文    

无法举证劳动关系 难认定工伤

     【基本案情】  6年前,杭州某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将一安置房拆迁工程项目发包给A建设公司。后A公司与自然人戴某签订了《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将上述项目承包给戴某,并收取相关管理费。其后戴某又将其中的外墙真石漆部分分包给蔡某。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黄某至蔡某处工作,报酬由蔡某支付。  2017年3月12日,黄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黄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为获得相关工伤...[详细]

查看全文    

补缴社保三年以上 应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文书

  2017年5月,上海LH贸易公司向所在地社保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为岑女士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要求补缴自1999年6月至2006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所在地社保中心对此作出了受理。公司向社保中心提供了《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工资发放的凭证复印件、借协议和相关补缴情况说明等材料。经审核,公司提供的《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为2017年5月补办的用工登记。此外,公司提供的1999年6月-2003年12月、2004年12...[详细]

查看全文    

拖欠工人工资逃匿,多名“老赖”获刑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海薇、李虹怡、叶脉清报道  2017年11月底,在海宁经营一家服装厂的刘翔夫妇拖欠了10余名工人的工资16万余元后突然逃匿,无法联系。近日,海宁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刘翔夫妻二人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今年54岁的刘翔,是江西人。2017年3月,他和妻子饶九娣来到海宁市许村镇,经营一家服装工厂,主营业务是服装代加工,未申领营业执照等证照。...[详细]

查看全文    

工伤保险能否惠及300万快递小哥 确立劳动关系是享受工伤待遇

他们每天或骑着电动三轮车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或骑着两轮电动车游走于餐饮店铺和住宅小区之间,把物品或食物运送到收件人手中。他们统一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衣服或者佩戴公司下发的胸牌,使用公司提供的车辆(或自购车辆)和设备,但他们的身份却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衣服和标志只是他们的一层“皮肤”,并没有就此明确他们的归属。他们有的被称作快递员,有的被叫作外卖员,还有一些有着其他的称谓。尽管称谓不同,但他们的工作...[详细]

查看全文    

“跳槽叔”两年告15个“东家”

        换了11家公司,申请仲裁11次,提起诉讼8次,诉讼请求都是索要加班工资——一年间,聂某没少打官司。47岁的聂某在福建工作,先后在11家公司担任驾驶员,在每家公司工作的时间短则3天,长的有33天。每次辞职后,他就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原“东家”支付加班工资。晋江法院近日认定,聂某的行为是滥用诉权、恶意诉讼,属于“职业劳务碰瓷”,驳回其诉讼请求。  故意不签劳动合同,通...[详细]

查看全文    

公司发了offer又反悔,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企业招实务中很多企业在经过面试进行层层筛选之后,会向决定录用的候选人发出一份录用通知。发出录用通知往往是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前置阶段,甚至成为一些企业招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程序。然而在实务操作中亦有一些企业对于录用通知的性质认识不清,在发出录用通知后又反悔,虽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但殊不知此中蕴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在该类案件中企业的败诉率居高不下。公司发了offer又反悔,需要承担什么...[详细]

查看全文    

劳动者离职后 如何结算工资

       近期关于劳动者离职后如何结算工资的咨询较多,因工作内容、工资性质等不尽相同,本文将分类介绍,以便劳动者对于离职后工资结算问题有更清楚的认识,也有助于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  第一种情况,劳动者工作仅几天时间,离职后是否享有工资?  对于刚进入职场的劳动者,存在工作仅仅几天时间离职的情况。对于工作时间较短的劳动者,通常会存有疑问,工作几天时间离职能不能主张工资?根据《中华人...[详细]

查看全文    

微信请假领导没回复,员工自行休假算旷工吗?

实务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微信请假、电话请假,但是领导没回复怎么办呢?,员工自行休假算旷工吗?网友的看法@网友1:算旷工,没回复,一方面是领导不同意,另一方面是领导忙,没顾上。做为员工,应该打电话询问一下,而不是自行作主。@网友2:领导有回复,完全可以!上班时间前请假是最好的理由!@网友3:我们公司是领导说了早上上班时间前,生病请假或者要外出办事早上不进公司打卡可以用微信或者短信请假,不用他批复就可以,但是...[详细]

查看全文    

孕期女职工提供虚假病假条,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2016年2月29日,朱某至某科技公司生产作业岗位工作。2017年1月11日,朱某持一份某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向公司请病假半个月,该《疾病诊断证明》中载明“孕期小腹胀痛,身体劳累,建议休息半个月”,签发医师为付某。在朱某病假期间,公司医务室发现该《疾病诊断证明》有问题,遂向某医院核实。医院回复该《疾病诊断证明》并非由其出具,签发医生签名也非该院医生所签。2017年1月19日,公司就此情况与朱某进行面谈,要求...[详细]

查看全文    

劳动法为何不保护这四种“劳动关系”?

明明也是工作,却没有和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受了伤害也不被劳动法保护,这四种似是而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注意啦!01、“在校生”兼职案例:小李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读书期间,一直在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任兼职语文老师。后双方发生纠纷,小李以教育培训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结果是,小李主张的“劳动关系”未被仲裁机构及法院采信,索要二...[详细]

查看全文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详细]

查看全文    

【案例】曾严重违纪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经查,徐某系高级技工,于2014年12月1日入职制造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17年12月1日到期。2017年12月1日,制造公司向徐某发出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未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调查询问,制造公司代理人马某向监察员承认有关拖欠徐某工资的情况属实,并详述了公司不向徐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理由。马某称2015年3月25日,徐某下班后私自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导致公司车损2万余元。根据公司规章制...[详细]

查看全文    

案例:劳动者能否拒绝调至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

案例2000年3月,顾某入职某公司,从事的是艇工厂安装完整工作。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可在艇工厂内部变动顾某的工作岗位。同时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17年3月30日,公司书面通知顾某变更工作岗位,将其调整至艇工厂的金加工车间从事打磨工作。该岗位属于存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致害因素为“打磨/喷砂(噪声+矽尘)”。顾某当日明确表示...[详细]

查看全文    

职场不可不说的变相裁员:只有想不到 没有做不到

一些用人单位让劳动者走人时,会“玩花招”逼迫员工辞职,以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被形象地描述为变相裁员。变相裁员手段除了最常见的降薪、换岗和更换工作地点,还包括提高业绩指标、撤并部门、无薪调休等,套路五花八门,且不断翻新。被迫“主动”离职的劳动者往往深受其害,却因为难以取证、维权成本高等放弃维权、有苦难言。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员工协商,强迫或者...[详细]

查看全文    

员工提交虚假信息: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那么,员工在入职时提交虚假信息就必然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吗?我们来看一个案例。案例情况:张某于2012年5月15日入职甲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4月2日,张某以甲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仲裁...[详细]

查看全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是“铁饭碗”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是《劳动合同法》首创,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中就有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见,当时《劳动法》并未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用给予严...[详细]

查看全文    

显示21594条首页上一页23456下一页尾页4/1080页 跳转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国务院鼓励探索育儿假!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带薪护理假来了!最长每年20天,非独生子女也有!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