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 >> 政策法规 >>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不存在同命同价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不存在同命同价

2010-12-14 09:51:04  来源:爱博仁信息中心  作者:爱博仁摘编  浏览46次 

  新工伤保险条例草案的出台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其中有一点却变成了部分媒体的误读,那就是新工伤保险条例草案开始实行“城乡同命同价”。对此,有学者站出来澄清了误区,指出新工伤保险条例并不是说实现了同命同价,关键在于适用了全国统一的补偿标准,但具体标准仍然要根据地区具体情况而定,否定了媒体之前的命题。

  声音:这是媒体的误读

  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人都知道,上述媒体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范的对象就是“单位职工”,而单位职工这个概念,具有同一的内涵,不区分城乡,不受户籍的影响。所以,可以说,即使在老版本的《工伤保险条例》里也不存在城乡同命不同价问题。在此,笔者纠正一下上述报道的错误。

  实际上这次《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死亡补助金的修订与老版本相比较,其改动之处在于不在区分地域,而是适用全国统一的补偿标准。根据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获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地域,因工死亡的补助金标准是不一样的,套用媒体的表述就是“同命不同价”,只不过这里的不同价不是因为城乡差别,而是基于地域差别。此次将上述工亡补助金标准修改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也就是说因工死亡补助金突破了不同的地域差别,实现了“同命同价”。在崇尚平等的舆论背景下,媒体认为此次条例修改无疑是一个进步。

  全国统一标准未必就是进步?

  不过笔者并不认同上述所谓进步的观点,相反,我认为此次有关全国统一适用因工死亡补助金标准的规定,缺乏理论的依据,也将给实践带来一些问题。

  《工伤条例》所涉及的工亡补助金在性质上并非是死亡者生命价格。因为生命并非财产,也不可能有所谓价格。结合民法学的理论,工亡补助金与其说是死者生命的价格,不如说是对于死者的生存亲属的补偿,是关系到死者亲属的利益的问题。对于这种利益的性质,有人认为是对于死者生前抚养人的利益的保护,也就是说,由于职工因工死亡导致其生前依法定抚养义务共给生活费的被扶养人因此丧失了生活的来源,因此,工亡补助金就是对于死者生前所扶养者的补偿。
 

 

责任编辑:chengjing
标签:
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http://www.abler.cn。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爱博仁人力资源官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 发表评论须知:
  • 一、所发文章必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 二、严禁发布供求代理信息、公司介绍、产品信息等广告宣传信息;
  • 三、严禁恶意重复发帖;
  • 四、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 频道推荐

    精彩推荐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 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履行与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履行 只要劳、资双方(劳方: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的劳动者,一般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区间内的劳动者;资方…[详细]

    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三期”女工的保护伞也要避免误区 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详细]

    关注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不合法的,签了也是无效的 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签了附有霸王条款的劳动合同,但其实各位无需担心,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详细]

    舟山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 我市生育待遇相关政策,让你一目了然!一、参加生育保险人员相关待遇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详细]

    最新信息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期间企业管理生产的38个常见问题问答问题01:国务院延长2020年春节放假,延长的这3天属于什么性质的假期?企业必须执行吗?不执行会如何处理?答: 本次延长的3天假…[详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缴纳社保的两大误区,你必须知道!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15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费可补缴,已发生的费用可补支吗?
    ·国务院鼓励探索育儿假!
    ·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
    ·带薪护理假来了!最长每年20天,非独生子女也有!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会员协议 | 联系我们 | 合作代理 | 广告服务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友情链接 | 会员价格

    版权所有 舟山爱博仁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00号三楼(301)
    客服:0580-2086078 电话:0580-2526078 传真:0580-22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