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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绍政发〔2021〕21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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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金华市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武义县、磐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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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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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浙政发〔2024〕3号)规 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2010元两个档次,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两个档次。 二、台州市区、临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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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本通知发布后,《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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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本通知发布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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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将向单位追责! (附:10种人可不用缴社保)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01.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需要。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雷打不动的义务。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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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员工受伤,挂靠单位承担主体责任。

      2020年6月,王某某雇佣张某为其自有重型自卸货车的驾驶员,该车挂靠某运输公司从事货物运输并对外经营。2020年7月,张某按王某某安排,驾驶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货过程中因驾驶不慎致使左肩部受伤。2021年7月,经当地人社局调查认定张某所受伤为工伤。同年9月,张某被鉴定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180日。后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张某因不服仲裁裁决,遂诉至法院。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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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入职后,单位没有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

   【基本案情】     丙市A家政服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当地一家新兴的专业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随着该公司在各平台的宣传起势,A公司的订单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该公司在2021年5月10日招聘了十余名家政服务员。由于业务繁多,该公司人事处工作人员与应聘成功的劳动者口头商量好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相关事宜后便安排他们到岗工作,并未立即与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6月2日,应部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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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错工资转错帐, 拒不退款怎么办?

      被告陈某与案外人小陈同名同姓,原告小邓都曾与二人有过手机银行转账记录。      某日,小邓本打算通过手机银行向小陈转账,却误将该款项转到了陈某的银行卡上。转账后,小邓并未发现转错了人,也未向小陈核实。几日后,小邓再次通过手机银行向小陈转账,依旧将款项转到了陈某的银行卡上。随后,小邓意识到转错了人,联系陈某说明了情况,请求其返还两次转款。可陈某一直拒绝沟通,小邓遂将其...[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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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篇

1.社会保险费由谁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2.社会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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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篇

1.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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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发布: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20条解答

1、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间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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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是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的条例。  《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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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残联〔2023〕5 号-关于开展残疾人帮扶性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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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海丨暖心举措助企稳工稳岗 全力冲刺第一季度“开门红”

温州瓯海丨暖心举措助企稳工稳岗随着春节的临近,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始启程返乡。日前,瓯海区精心出台多条暖心举措,进一步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定生产,确保春节前后企业用工稳定,全力冲刺第一季度“开门红”。“我们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与疫情防控压力交织叠加,企业对节后用工普遍存在担忧情绪,这几天我区为外来务工人员准备了‘新春礼包’,即提供一定的补贴来帮助企业稳岗留工,让那些能够在年底和开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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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丨发布2023年“开门稳、开门红”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政策

绍兴市发布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十条举措12月7日,绍兴市召开2023年“开门稳、开门红”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政策意见新闻发布会。为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鼓励新绍兴人留绍过年,市人力社保局协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制定出台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十条意见,为明年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稳”“开门红”夯实基础。这十条意见包括鼓励企业连续生产、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用工保障、强化全方位公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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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 | 嘉兴出台9条举措支持企业春节留工稳岗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高效统筹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稳岗稳企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助力嘉兴经济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嘉兴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嘉兴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双节期间稳岗留工保就业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的指导意见》。 科学引导返乡留工 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开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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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出台政策礼包助力企业有序用工实现“开门红”

为做好企业稳工稳产工作,近日衢州市出台了《衢州市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助力2023年“开门红”六条政策》。政策从鼓励留岗、引导返岗、加大招引、加强劳动益保障等多方面助力企业有序用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企业用工保障。鼓励留岗留衢,发放外地员工留岗消费券、企业留工补助对市本级(含两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22年度建筑业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含园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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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索引号 00248503X/2022-07966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 ZJSP13-2022-0018法规文号 浙人社发〔2022〕91号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有效性 有效体裁分类 通知发布日期 2022-12-26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防范和制止各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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