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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在《五险一金》频道总共搜索到[48382条]同类信息

在工作场所摔伤是否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核心是工作原因的判断。理论上认为,工作原因的判断就是因果关系的判断,即需要判断工作与劳动者伤害之间有无因果关系。通常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来判断因果关系之有无,需要确定两点:       一是,工作是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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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提前部分还款业务的通知

各分中心、市中心相关处室: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现对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提前部分还款业务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职工自筹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间隔期由三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一次,归还本金须为3万元(含)以上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后,申请人可以选择贷款年限不变,月还款额自动减少;或者月还款额不变,贷款年限自动缩短。二、缴存职工无未结清公积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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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发布: 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 (2025.12.1执行)

关于本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可以为其使用的超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超龄就业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就业人员。 本意...[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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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 人社部发〔202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要求职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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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5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5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索引号00248503X/2025-00150发布机构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ZJSP13-2025-0017法规文号浙人社发〔2025〕60号主题分类社会保障有效性有效体裁分类通知发布日期2025-11-13法规正文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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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调整2025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和人社部有关规定,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每年进行调整,结合共富型大社保体系建设要求和我省工伤保险待遇实际水平,并结合每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情况,我们会同省财政厅起草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5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二、政策依据(一)《工伤保险条例》(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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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停工留薪期?知识帖来了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Q: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如何确认?是按医院建议休日期,还是从受伤的时间起算?停工留薪期一般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起算Q: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吗?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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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不允许弹性延迟退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公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提出:其一,《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明确,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只能“到龄退休”或者“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而不允许“弹性延迟退休”。根据《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元旦至2039年12月31日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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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期)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规范合理使用关系着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前期,国家医保局发布首期7起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彰显对欺诈骗保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强化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现发布第二期11起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案例一 江苏省泰州市参保人景某等倒卖医保药品骗保案2023年3月,江苏省泰州市医保部门在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药费用审核时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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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社保基金取得较好投资业绩

社会保障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0日发布的国社会保障基金2024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基金投资收益额2184.18亿元,投资收益率8.1%,取得较好投资业绩。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受托管理国社会保障基金。当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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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参保筹资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增强医保基金可持续支付能力,筑牢民健康保障防线,近日,我市已面启动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参保缴费工作。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同上一年度保持不变。其中,成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为2310元(个人缴纳770元,财政补助1540元);未成年人的人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个人缴纳630元,财政补助1280元);大学生人均筹资标准为920元(个人缴纳200元,财政补助720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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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公布2025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法规名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索引号:00248503X/2025-00119发布机构: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编号:ZJSP13-2025-0013法规文号:浙人社发〔2025〕52号发布日期:2025-09-17法规正文: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各行业统筹单...[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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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每一分都关乎民生福祉与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地医保部门迅速部署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查处了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现曝光7起个人欺诈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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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舟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服务的通知

各委贷银行、各县(区)分中心、市中心相关处室:      为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有效降低住房交易资金成本,简化办事流程,助力房地产交易市场“止跌回稳”,现就进一步优化舟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服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二手房交易,可申请办理“带押过户”(即卖方在尚未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情况下,可直接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和相应抵...[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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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各分中心、市中心相关处室、各委贷银行: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政策受益人群,减轻缴存职工住房商业贷款还款压力,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职工可在未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情况下办理“商转公”贷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条件: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商贷的缴存职工,除应符合《舟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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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整!舟山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公布

近日,我市发布《2026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参保筹资工作通知》其中征缴时间较往年有调整具体内容跟小布一起来看↓ ↓ ↓筹资标准2026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筹资标准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成年人每人每年2310元,其中个人缴费770元,各级财政补助154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910元,其中个人缴费630元,各级财政补助128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920元,其中个人缴费200元,各级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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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调整9月1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8月19日对外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明确具体操作办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11月在国部分城市先行实施,2024年底推广至国。此次通知对个人养老金领取的相关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和改进,就是要满足广大参与者对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多样化需求,增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灵活性。新增领取情形——在原有政策规定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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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职业病可以认定工伤?关注!有变化→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国总工会等四部门此前联合发布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调整后的目录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目录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其中,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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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根据住建部等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发放贷款,也就是说缴存职工家庭最多可享受两次公积金贷款机会。那么贷款次数如何认定?哪些情况算“首次”、“二次”或“三次”?基本情形首次贷款: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共同产权人)及其配偶此前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和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此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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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绍兴市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等规定,现就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缴存基数及上下限2025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为2024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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