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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2-07-20 21:43:01  来源:舟山残疾人就业帮扶网  作者:爱博仁摘编  浏览46次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定政发〔2012〕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单位:
现将《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状况,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全社会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依据《舟山市定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舟山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定海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局,牢固树立“以残疾人为本”的思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一)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社会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区通过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发放特困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开展残疾人扶贫慰问等形式,稳步做好残疾人扶贫救助工作,帮助丧失劳动能力及因病致贫的残疾人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686名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280名残疾人实现集中托养和居家安养。实施残疾人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就业创业和特困等补助,382名城镇残疾人职工按规定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农渔村残疾人参保率达到95.5%。积极开展残疾人危房改造,修建、新建、改建危房276户18404平方米,城镇和农渔村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达到当地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92.9%和75.4%。建立我市首家“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服务、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服务,有力促进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
      ——教育就业。采取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相配套的方式,全面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积极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扶助216人次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在高校就读。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培训残疾人1710人次。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集中就业安置残疾人697人,按比例就业安置残疾人674人,灵活就业安置残疾人1581人,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89%。
      (二)增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
      ——康复服务。积极开展助明、助听、助行工程,实施复明手术1538人,致盲患者手术率达98%;配发助视器110件,配发助听器553只;安装假肢77条,免费安装54条,安装率达100%。全力做好精神病康复治疗,免费提供服药1214人次,集中康复治疗183人次,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97.5%。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康复聋儿12人、贫困智力残疾儿童52人。五年来共配置轮椅、四角拐、助行器等各种辅助用具1526件,配置率达100%。八项指标均达到中残联提出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要求。同时,53个社区残疾人康复示范站相继新建,进一步完善了“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康复服务网络。
      ——组织建设。先后成立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区残联维权部,完成两级残联、社区(村)残协和专门协会换届选举,在优化结构、提高整体功能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网页信息更新流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安装省级残疾人综合服务系统软件,实现区、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档案资源共享。区残联理事长进入区政协常委会,15个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实现专职,并享受同级工会、团委、妇联负责人待遇。
      (三)优化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环境
      ——信访维权。充分发挥区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作用,积极利用助残维权岗和维权服务站开展工作。区人大、区政协经常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残疾人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未发生赴省进京信访事件。坚持“高起点规划、一体化设计、高质量建设”,全面推进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无障碍建设。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和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拓展无障碍建设领域,有效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文体宣传。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送书下乡、送戏下乡等“文化进社区”活动,提高残疾人特殊艺术水平,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重视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每年举办一至二次单项残疾人运动会,每四年举行残疾人综合运动会,并组织参加省、市残运会。在第八届省残运会上,我区运动员获得2金2银7铜的优异成绩。建立新闻宣传和评比机制,引导新闻单位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为契机,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集中报道残疾人生活现状、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十一五”期间,区级和各乡镇(街道)均设立户外残疾人公益广告牌,总面积达到544平方米。同时通过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 ”、“法律助残”等活动,进一步树立了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但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薄。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较低,加上身体残疾、技能低下和资金乏匮等制约,残疾人就业存在适合岗位少、收入较低、工种单一的特点;受限于医疗康复体系,功能缺陷未能在最佳时间得到改善或补偿;服务覆盖面窄、保障能力低、保障范围小等问题较为突出。二是服务弱。残联任务重,压力大,人力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机构、专业设施、专业人才缺乏,无法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无法适应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需求。三是创新少。面对繁重的残疾人工作,习惯于照搬执行,对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缺乏观念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工作中缺乏主动性,主动中缺乏生动性,影响了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当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排头兵、全面建设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缩小差距、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实现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社会平均水平相接近,残疾人服务需求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相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努力创造和不断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围绕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健全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政策;逐年增加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证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的发展格局。
      ——普惠特惠、全面共享。在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保障权利和“普惠”政策的前提下,给予残疾人特殊优待,通过出台一系列“特惠”政策,优先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量体裁衣,分类指导。按照“保民生、保稳定”的惠民原则,为残疾人打造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挖掘残疾人自身潜能,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和高效管理,切实改善残疾人基本状况,提升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
      ——统筹兼顾、强化重点。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兼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服务需求。立足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的改善,强化农村残疾人工作同步发展,力求实现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
      ——重在基础,整体推进。加强组织建设,注重残疾人专职、专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培养;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为残疾人事业提供坚强后盾。
      ——依法行政、维护权益。加强残疾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整合资源,广泛动员。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不断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动员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多做好事、多办实事。
      (三)总体目标
      “十二五”定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健全“两个体系”,建设“三支队伍”,优化“一个环境”,实现“四大享有”。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将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不断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不断扩大残疾人服务覆盖面,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专职、专业和助残志愿者队伍。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志愿者队伍,加快专职、专业、志愿者队伍培养,提高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水平,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日益完善的网络体系。
      ——优化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环境。巩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创建成果,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通过在全社会开展扶残助残、爱心援助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使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残疾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确保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落实并扩大政府补贴。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特惠政策等其他生活救助,通过扩大救助范围、提升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
      ——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健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推进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面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扶持民间力量兴办残疾人福利设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要。 
      ——残疾人享有义务教育和中高等教育服务。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通过培智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使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着力强化教育帮扶,整合政府各项助学政策,保障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段教育和攻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完成学业。 
      ——残疾人普遍享有培训和就业服务。扩大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积极扶持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争取省、市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扶持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手工业和多种经营,不断增加残疾人生活收入。通过广泛开展专业性、针对性职业技术培训和指导,稳定残疾人就业率。
      三、“十二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扶贫与社会保障
      ⒈目标任务。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及因病致贫的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⒉具体措施。
      ⑴扩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坚持临时性救助和定期救助相结合,采用领导慰问、党员结对和临时救济等方式,开展困难残疾人救助,计划投入资金60万元,扶助贫困残疾人800人次。
      ⑵继续推进“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按照“应保尽保、无一遗漏”的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实施单独施保。
      ⑶深入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依托定海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等残疾人托养机构,全面构建我区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网络。
      ⑷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给予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对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给予补贴。 
      (二)康复
      ⒈目标任务。
      继续完善康复政策体系和康复服务体系,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快发展。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实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250例,其中为贫困患者免费实施手术400例;为低视力患者验配助视器80名;为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400台;为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45条,矫形器10件。强化对残疾儿童家长康复知识的培训,对90人次残疾儿童开展机构康复训练,其中智障儿童35人次,肢残儿童48人次,聋儿5人次,人工耳蜗2人次。对310名成年残疾人开展机构康复训练。推进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开展精神病患者服药补助1500人次,对重症精神病患者集中康复治疗150人次。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1200件,其中免费配发1000件。
      ⒉主要措施。
      ⑴健全康复政策体系。在落实现有康复政策的基础上,加强调研,认真研究,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发等方面的政策体系,推进康复服务长效机制建设。
      ⑵深入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基层医疗与康复资源共建共享,积极推进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化建设。
      ⑶深入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完善政策,提高补助标准,拓展项目,扩大康复覆盖面,帮助有适应指征且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助明、明听、助行等康复,使城乡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儿童得到免费抢救性康复。
      ⑷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各级各类康复专业、专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及引进力度,加强社区康复医生和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
      ⑸健全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精防网络。推动精神卫生工疗机构建设,发挥区第三社会福利院的作用,加强精神病防治工作,对精神病人实行分级管治,加大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力度。
      ⑹加大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购销网络,加强对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实现有需求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辅助器具的目标。
      (三)教育与培训
      ⒈目标任务。
      采取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残疾人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鼓励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加大对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力度。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残疾人掌握农村实用技术。
      ⒉主要措施。
      ⑴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就学率保持在95%以上。
      ⑵开展就学扶助,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实施学费和生活补贴,逐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⑶建立以区残联为主体、人力社保部门及社会培训资源为补充的多元化培训工作格局,开展免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500人次,计划推荐10名有需求的残疾人参加省残联举办的盲人推拿培训班,推荐 10名残疾人参加盲人计算机培训班。
      ⑷加大残疾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手语培训力度,通过培训班形式培训残联干部、窗口单位工作人员20人次,并培养一名专职手语翻译。
      (四)就业创业
      ⒈目标任务。
      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和水平。
      ⒉主要措施。
      ⑴认真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按照“安置为主、征收为辅”的原则向企业推荐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各项政策措施。
      ⑵积极向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推荐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大对盲人按摩(盲人医疗诊所)行业的扶持和管理,确保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89%以上。
      ⑶发挥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工场作业、培训办公等功能,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能力,逐步适应社会。
      ⑷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其它新型就业形式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
      (五)文化体育
      ⒈目标任务。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提高残疾人特殊艺术水平。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推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⒉主要措施。
      ⑴公共文化场所和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相应设施和信息无障碍服务。鼓励和吸纳残疾人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和比赛。
      ⑵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定期配送适合残疾人的科普书籍、盲人电子书籍等文化用品,8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立“残疾人图书室”。 
      ⑶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选拔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举办全区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活动,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残疾人艺术汇演和残疾人文化艺术节活动。
      ⑷活跃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加快残疾人健身活动场所建设,组织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切实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水平。
      ⑸挖掘、培养各类残疾人运动员苗子,发展、壮大残疾人运动员队伍,组织区综合及单项性残疾人运动赛事,积极选送代表、组团参加省、市举办的残疾人运动会。
      ⑹健全完善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人才数据库,为发展我区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六)社会环境
      ⒈目标任务。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发挥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作用,有效凝聚社会力量关爱、帮助残疾人群体,支持残疾人事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⒉主要措施。
      ⑴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增强公众人道主义观念。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和“志愿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助残献爱心。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开展自强与助残等内容的教育,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环境。
      ⑵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力度。完善残疾人事业宣传网络,健全新闻宣传和评比机制,每年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发挥四大新闻媒体作用,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残疾人生活,动员和感召全社会关爱残疾人。
      ⑶树立残疾人自强典型和助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树立残疾人积极、健康、进步的良好形象,抵制和消除少数歧视残疾人的现象;宣传扶残助残、关爱残疾人的典型形象,形成为残疾人服务光荣的理念和社会风气,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七)无障碍
      ⒈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规范化建设,开展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⒉主要措施。
      ⑴坚持高起点规划、一体化设计、高质量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切实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确保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⑵不断拓展无障碍建设领域,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在全面推进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无障碍建设的同时,逐步向农渔村范围倾斜,向社区(村)和家庭延伸,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⑶加强无障碍知识的宣传与推广,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进程,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等要积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等无障碍服务。
      (八)维权
      ⒈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工作机制的作用,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众性利益诉求,保障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⒉主要措施。
      ⑴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⑵扎实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依靠政府主导作用,建立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推进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制。将残疾人法律救助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吸纳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村)、农村延伸,确保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帮助。
      ⑶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联系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完善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协调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⑷加大残疾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配合人大和政协进行执法检查和视察,严厉查处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全区残疾人优待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监督及检查力度,做到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九)组织建设
      ⒈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打造稳定实干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⒉主要措施。 
      ⑴按照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健全以区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日益完善的基层残疾人组织“三级网络”。
      ⑵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培养,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⑶加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残联和社区(村)残协组织,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残联专职理事长、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及社区(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加强培训和指导,保障和提高待遇补贴,推动残疾人工作纵深发展。
      ⑷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志愿者队伍,促进志愿者助残服务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⑸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专业协会作用。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实现经费、场地、人员“三落实”,建立健全专门协会工作制度,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⑹加强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推动区、乡镇(街道)、社区(村)残疾人信息资源平台建设,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动态信息库。
      (十)残疾预防
      ⒈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残疾预防机制,开展针对性残疾预防,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⒉主要措施。
      ⑴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⑵提倡婚前检查,做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健全新生儿筛查制度,扎实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疗、高风险召回和随访工作,规范新生儿筛查技术和流程。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慢性病预防监测和治疗,减少慢性病致残。严格药物管理,控制药物不良反应,减少药物致残。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加强精神残疾预防,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⑶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残疾预防常识,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残疾预防的认知度和知晓率。加强残疾预防信息收集、监测,开展残疾预防对策研究。

      主题词:民政  残疾人  规划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责任编辑:ab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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