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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仍需支付工资

2011-03-16 16:41:4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9日,记者从省人保厅获悉,我省将开展2011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并建立推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春暖行动”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常规化,确保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针对部分企业不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不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劳动合同短期化等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省人保厅有关专家,为劳动者指点迷津。

  案例一“工伤自理”条款属无效

  春节后游先生来南昌务工,由于缺乏技术,所以选择在建筑行业干体力活。签订合同时,合同中有标明“工伤自理”的字样,该条款有效吗?

  专家: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案例二劳动合同无效仍需支付工资

  黄先生在某单位干了近一年,但其劳动合同被确定为无效,他还能获得劳动报酬吗?

  专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案例三约定培训服务期可同时约定违约金

  郑先生在与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培训服务期,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

  专家: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案例四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口头协议

  汪女士从事家政服务业,由于是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了口头协议。

  专家:根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在现阶段,非全日制就业的人群主要是一些正规就业能力较差的劳动者,因而,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协议形式未严格限定,可以订立书面形式协议,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同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期限较短,订立口头协议,可以方便开展非全日制用工。

  现状全省有89万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据省人保厅有关人士介绍,自2008年起,每年的2月至5月,省人保部门都会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省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人数已达89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

  举措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把建筑、采矿、制造、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园林绿化、道路和水利修建等行业纳入“春暖行动”的重点范围,大力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春暖行动服务队”,深入企业和施工现场,通过重点指导和督促检查,解决当前存在的企业不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不知道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劳动合同短期化的突出问题。同时,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招工登记、劳动合同文本签收、工资支付等书面记录,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

  此外,推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向乡镇企业、村办企业推进,不断巩固和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zhang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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