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上半年度残疾人就业和社保工作成效显著
2014-08-07 14:23:17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未知 浏览46次
上半年,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决策部署,始终将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社保水平作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的根本
上半年,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决策部署,始终将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社保水平作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的根本,着力完善政策,及时跟进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切实帮扶残疾人就业。将残疾人就业列为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开发残疾人专职委员等公益性岗位。依托“就业援助月”、“333就业服务月”等专项行动,为残疾人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帮助近200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除此之外,还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取缔和查处用人单位歧视残疾人就业行为,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赴上海等地调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残疾人有关做法。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给予191名残疾应届高校毕业生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通过落实优惠政策、提供直接援助等措施提高就业率。
二是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着力推进残疾人医保扩面提待,截至6月底,城镇残疾职工医保年均筹资标准为2715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为83%;城乡残疾居民医保年均筹资标准为562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为70%。我厅还与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残联联合印发《做好贫困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费用全额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贫困精神残疾人开展救治救助,减少病情复发和肇事肇祸,力求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三是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开展全国自强模范和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活动,王海英、林亚芳等被人社部、中国残联授予“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配合省残联组织开展全省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评比表彰活动,扩大了残疾人工作在社会上的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帮助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就业工作。
责任编辑:yuan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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